1、县广播电视台原党组书记、台长施云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仇江林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中秋节,县广播电视台给本单位43名职工每人发放一箱白酒,累计折合人民币43344元。2016年11月1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施云卿和监督责任的仇江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县商务局下属园艺场场长胡旭明公车私用问题。10月2日,胡旭明驾驶皖RA6895公务车在城区内有公车私用行为。2016年11月7日,经县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旭明行政警告处分,有关费用予以退缴。